漬本舖購物服務條款

歡迎使用漬本舖網站。本網站由達立佳有限公司營運。當您使用本網站、送出訂單或於結帳時勾選同意本條款,即表示您已閱讀並同意以下內容。

一、訂單與契約成立

  1. 顧客應提供正確、完整的訂購人、收件人、聯絡電話、電子信箱、配送地址及發票資料。

  2. 訂單送出後的系統通知,表示本店已收到訂購資料,不代表所有商品均已確認出貨。

  3. 本店確認付款、商品供應及訂單資料後,將依訂單安排製作與出貨。

  4. 如遇商品無法供應、價格或活動設定明顯錯誤、付款異常或其他無法履行訂單的情形,本店將聯絡顧客協調修改或取消訂單;已收取的款項將依原付款方式或雙方同意的方式退還。

二、商品資訊與價格

  1. 商品名稱、內容、規格、價格、保存方式及其他資訊,以訂購當時網站顯示及商品標示為準。

  2. 商品照片因拍攝光線、顯示設備及批次差異,可能與實際商品略有不同。

  3. 發酵食品會因製作批次、原料及保存時間產生合理的風味、色澤與狀態差異;如有異常,請停止食用並聯絡本店確認。

  4. 訂單總金額、折扣及運費,以結帳頁面最後顯示的內容為準。

三、付款方式

  1. 顧客可使用結帳頁面當時提供的付款方式。

  2. 選擇銀行轉帳者,請於下單後二個工作天內完成轉帳,並提供訂單編號、匯款日期、金額及帳號末五碼,以利核對。

  3. 未於期限內完成付款或無法核對款項者,本店得先暫停製作及出貨,並聯絡顧客確認訂單。

  4. 使用第三方金流服務時,另受該金流服務商相關規範及交易限制約束。

四、製作與配送

  1. 商品採接單後安排製作,下單後 3–5 天出貨。

  2. 遇國定假日或本店公告的休息日順延。

  3. 商品以黑貓宅急便冷凍配送,配送範圍、運費及免運條件以結帳頁面顯示為準。

  4. 顧客填寫的希望送達日期或時段僅供配送安排參考,實際送達時間仍以物流作業狀況為準。離島地區可能受航班、船班及天候影響,無法指定送達日期與時段。

  5. 如因天災、交通中斷、物流量能、政府命令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店的因素造成延遲,本店將視情況通知顧客並協助處理。

  6. 因地址、電話或收件資料錯誤、無人收貨、拒收或其他可歸責於收件方的原因所產生的再次配送、退回或商品損失,將依實際情況由顧客負擔相關費用。

五、冷凍保存與收貨檢查

  1. 商品送達後請立即依商品標示冷凍保存。

  2. 收貨時請立即確認外箱、商品品項、數量及包裝狀況。

  3. 如發現商品寄錯、數量不符、包裝嚴重破損、內容物滲漏或其他異常,請停止食用,將商品冷凍保存,並儘速聯絡本店。

  4. 聯絡時請提供訂單編號、商品照片、外箱照片、宅配單照片及問題說明。

  5. 未確認處理方式前,請勿自行丟棄商品、外箱或宅配單,以免影響後續判定。

六、訂單取消與退換貨

  1. 訂單尚未出貨前,如需取消,請儘速透過訂單留言或客服聯絡本店。

  2. 本店商品屬需冷凍保存、易於腐敗的食品。依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經本店事前告知後,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的七日解除權。

  3. 除商品瑕疵、運送損壞、數量不符或寄送錯誤外,恕不接受因個人口味、偏好或其他非商品品質因素提出的退換貨。

  4. 經確認屬本店責任者,本店將依實際情況安排補寄、換貨或退款,必要費用由本店負擔。

  5. 因未依標示方式保存、收件資料錯誤、無人收貨、拒收或其他可歸責於顧客的原因造成商品變質或損壞,恕無法辦理退換貨或退款。

  6. 本條款不影響顧客依法得主張的商品瑕疵或其他權利。

七、發票

  1. 本店提供二聯式及三聯式紙本發票。

  2. 需要三聯式發票者,請於下單時提供公司抬頭、統一編號及發票寄送資料。

  3. 因顧客填寫錯誤而需更正發票時,請儘速聯絡本店,並依相關法令及實際作業方式處理。

八、會員與帳戶

  1. 顧客可使用訪客身分結帳,不強制註冊會員。

  2. 註冊會員者應妥善保管帳號及密碼,不得提供他人使用。

  3. 如發現帳戶遭他人使用或有異常情形,請立即通知本店。

九、個人資料

本店將於訂單處理、付款核對、配送、發票、顧客服務及依法應辦事項所需範圍內蒐集及使用顧客資料,並可能於必要範圍提供給金流、物流及其他協助完成交易的服務商。詳細內容以本網站隱私權政策為準。

十、智慧財產權

本網站的文字、照片、圖像、商標及其他內容,除另有說明外,均受相關智慧財產權法令保護。未經權利人同意,不得擅自重製、修改或作商業使用。

十一、條款修改

本店得因營運或法令需要調整本條款,修改後將公布於網站。修改內容適用於公布後成立的訂單,不影響修改前已成立訂單及顧客依法享有的權利。

十二、聯絡與爭議處理

如對訂單、商品或本條款有疑問,請透過本網站提供的客服方式聯絡本店。本店將先以誠信原則與顧客協調處理;如仍有爭議,依中華民國法律及相關管轄規定辦理。